自述我離婚了,還和前夫睡在一起。
我知道離婚早已經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我還是從未料想,有一天自己也走到了離婚的境地。
是的,我離婚了,從簽署離婚協議,到今天,已經一年。
我和他,請允許我用“他”來稱呼這個我從前最愛現在也愛著的男人,因為實在不忍心用“前夫”二字。
認識他是畢業第一年第一份工作,那時的自己和他對感情都還有最天真的期待。
他是我第一眼就有好感的男人,我總是忍不住去靠近他,后來就順其自然談起了戀愛。
我們戀愛4年,結婚9年,有個孩子5歲。這十三年,我一直覺得很幸福,即使現在回想起來,也覺得那是自己最好的時光。
婚姻中的我,被他寵得四體不勤五谷不分,我一直以為我和他會這樣幸福地直到老去。
直到前年,我們開始頻繁吵架,比生孩子那段時間吵得還厲害,但如果要說有什么大矛盾的話,好像也沒有,都是一些雞毛蒜皮,事后回想起來自己都忘了的小事。
那段時間他剛好也換工作了,經常說自己應酬多,還老在客廳沙發睡,后來出去越來越多,回得越來越晚……
其實這是一個不好的信號,但我后知后覺,一直以為這不過是我們的七年之癢晚到了幾年,熬過去就會好的。
一個很平常的夜晚,一次很尋常的吵架,我指著家里亂扔的衣服和鞋子說為什么男人總是沒有生活自理能力呢?他卻突然說了句:“要不,我們離婚吧?!?/p>
吵架中的女人,都是很驕傲的,你們懂吧。
于是我想都沒想,甩下一句:“離就離,誰不離誰是王八蛋?!?/p>
可是,冷靜下來后,他當真了,我后悔了。
由于離婚后續還沒辦,我就和他說,我當時只是鬧著玩的,甚至,我道歉,做了好多挽留,但他都無動于衷,每天都不理我,選擇和我分居冷戰。
后來他還找了律師去擬離婚協議。
可笑的是,已經到了這種地步,我還以為我們的婚姻沒有任何問題,認定他只是一時生氣。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睡著了,我用他指紋開他手機,看到了他和一個女孩子的聊天記錄,他語氣親昵地問那個女孩子:“寶貝,在干嘛呢?”
那個晚上,我心都碎了,輾轉反側一晚上,第二天我就同意了離婚,第三天就去辦了手續。
離婚后,由于房子還沒分好,前三個月我們還住一起。
雖然分房睡,
可畢竟十幾年的感情,已經讓我習慣了兩人曾經的生活方式,我也并沒有接受離婚這件事,所以總是忍不住去碰他,但他怎么也不愿意碰我,只愿意和我維持著日常溝通。
三個多月后,他父親過來幫忙照顧孩子,新房弄好了,我搬了出去。
原本離婚協議是新房賣了把錢分了,各自再想辦法自己找地方住。
后面他把新房給我了,月供不多,我自己能還,他說萬一以后真的復婚,起碼還有房子,況且以后留給孩子也好,又說我這人比較單純,怕房子賣了我拿了錢會被騙得什么都沒有了。
在離婚這件事上,他的確做到了不算計我。
孩子的撫養權歸他,他負擔孩子的費用,離婚后每個月他還會額外給我一點錢。
孩子,就我倆輪流帶,基本上每周都會一起帶孩子去喝茶吃飯什么的,還是像一家人一樣。
只是晚上他從來不肯到新家過夜。
我很多次表示想重新在一起,他都拒絕了,他說暫時不考慮。我問他是不是因為第三者,他都否定了,他只承認他們有曖昧,網上隨便撩一下那種,但不承認發生過關系,說不能在一起完全是我和他之間的問題。
可是,我又覺得他對我很好,去吃飯總點我喜歡吃的,他父親也經常叫我回去吃飯。我說想旅游、想開美容卡,他都給我點錢。
我問過他,說既然已經離婚,你也已經不愛我,為什么還對我好?
他說因為我是孩子的媽媽。
12月12日,是我們的結婚周年紀念日,我跟他說,要不然我們那天去把證換回來吧,我們之間還有感情的,一家人好好過日子。
他不愿意,說他現在不想去想這些,真的沒感覺。
我又說我一個人過得好辛苦,他就叫我可以試著再找一個。
我不理解他為什么就是不愿意復婚,我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再堅持。
其實即使不堅持,我也遇不到更好的,我愛他,真的愛,這種愛存在一天,我就對其他男人沒感覺,開始不了新感情。
我很懷念他的好,一直接受不了失去他的事實,總是幻想還能一家人好好過,以至于明知道離婚后他的不糾纏是對的,但還是忍不住怪他心狠,為什么不能給我回應。
我,是不是真的該放手?
“
聽完小悠這段故事后,我內心更多的感覺是唏噓,不想指責任何一個人,只是想為一場十三年感情的離散,盡情地嘆一聲氣。
婚姻的最殘忍之處就是:沒有任何驚濤駭浪,但,愛就是憑空消失了。
其實我相信故事里男主角說的那句話:婚姻的解體和任何第三者都無關,那是屬于兩個人之間的事。
只要有一個人的心淡了,婚姻也就散了。另一個人的愛,就算再濃,也只能被迫選擇接受,然后接受著接受著,那份濃,也會越來越淡。
到了這一刻,這場感情,對兩個人來說,就算都徹底結束了。
這個故事,說起來并沒有任何大起伏,關于小悠接下來的人生,也相信大家一定都能給出答案:她終究會慢慢放下這段感情,從此開始新生活。
可這個故事,卻深深觸動了我,因為它把“深愛的人漸行漸遠”這種抽象的場景變得具體:
我仿佛看到了兩個人,一個狠下心再也不回頭,另一個一路追,追過了春天,追過了夏天,追過了銀杏變黃,楓葉染紅的秋天,追到了冬季,被一場大雪所困,終于累了,倦了,停了下來,等到下一個春天來臨的時候,她已經忘了自己當時為什么而來,笑了笑,開始去看新風景。
原來,愛,是這樣消失的。
來源:林宛央
本文是作者根據自己的理解和實踐經驗總結寫成,它不是針對某一個案件具體的法律意見或建議。各位律師、朋友和讀者在遇到具體案件時,請咨詢你的辦案律師并以其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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